自然資源部5月14日對外公布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2025年,將加快完善自然資源法律法規體系,深化自然資源領域立法改革,抓好立法頂層設計,突出立法重點,以高質量立法服務保障自然資源事業高質量發展。
2025年共安排立法項目16件,包括出臺類立法項目6件、研究類立法項目10件。 根據工作計劃,出臺類立法項目包括:擬報國務院審查的法律草案1部,即研究起草不動產登記法;擬報國務院審查的行政法規草案2部,分別是研究起草礦產資源法實施條例、研究修改風景名勝區條例;擬由自然資源部發布的部門規章3部,分別是研究修改劃撥用地目錄、研究起草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管理辦法、研究起草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管理辦法。 研究類項目包括:研究起草國土空間規劃法、地籍管理暫行辦法、礦業權登記辦法;研究修改鋪設海底電纜管道管理規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實施辦法、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實施辦法以及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此外,自然資源部將積極配合立法機關推進生態環境法典編纂和耕地保護和質量提升法、國家公園法、密云水庫保護條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法律法規制修訂工作,組織推進地質調查法立法研究論證,統籌推進生態修復、土地整理復墾、自然資源權屬爭議調查處理和“三北”工程建設等方面的立法研究儲備工作。同時,持續推進自然資源管理規章的清理工作,以保障法律法規體系的一致性和規范性。 |